包公与郭淮的关系

在民间,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代表正义的原型人物,依附于他的民间传说安是一组具有侦探趣味和正义的故事。在这些故事中,正义所要追求的是“欺骗的欲望”,这让它有了一个震撼、魅力、反思的永恒主题——“罪与罚”

作为一种表达思想和表达抒情的工具,《包公》是真是假?它们都被包公打破了吗?包公真的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吗?这些都是次要问题(“包公”其实只是讲故事人的心理投射)。因为在作者和读者心中,它们只是欲望与正义、犯罪与惩罚的“象征”。重要的是这些“符号”想要传达的信息,它们是永恒的,就像一声穿越历史时空的长叹,隐含着来自汉民族胸膛起伏和心灵线条的回响。确定这些起伏和线条是很有趣的,因为它们或多或少地描绘了一个种族群体在欲望和正义的十字路口时的普遍思维。

在《正义》出现之前,包公·凯斯说的其实是一个“欲望出轨”的故事。作者的《绣像龙图公案》(同治徐佳年孟春复编,原载姑苏)共五卷,一百篇(包公安仅五十七至六十篇)。稍微分类后可以发现,有46例涉及色欲,36例涉及色欲和仇怨。这个比例反映的是现实世界中的“邪恶地图”,而是世人心中的“邪恶谱系”。单纯的仇恨等“攻击欲望”引发的犯罪在这里被淡化了,而“情欲”“色欲”等两种“甜蜜欲望”的出轨却被凸显了出来。

但龙图龚安强调这两种欲望足以“熏心”,似乎并不想像精神分析所说的那样(通过阅读在心里犯了那种罪),给读者提供“另类的满足”;相反,它想向读者灌输的是相当强烈的“黑暗意识”和“忧患意识”。因为在阅读时,读者往往会不自觉地模仿故事中的主角,而这些主角都是“受害者”,都是别人肆意欲望的牺牲品。

下面,我们先按照欲望出轨和正义挽回的“类型”来读读龙图公案中令人担忧的“邪恶族谱”:

关于欲望的黑暗意识

正所谓“万恶之首”,关于情欲,可以把“牙针插地”这个案例作为其“黑暗意识”的代表。包公年轻的时候在南直隶巡逻,那里有一个老人的寡妇,和一个家族的房子有180年的私情。这位寡妇的姐夫一再拒绝听取意见,并起诉了包公。包公暗暗想道:“我已经八十岁了,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有没有通奸?”当他折磨老人和寡妇时,他说:“不”。为此忘了吃饭,他嫂子王打听了这件事,于是为了这个字起诉了他嫂子。"王不想说什么,只好咬牙切齿地告诉了他叔叔,也意识到了."然后他上了法庭,“折磨”老人和寡妇。结果,他们终于“坦白了通奸行为。”

当包公看到他的小姨子咬牙切齿的时候,他意识到了什么?《龙图公案》的评论家吴宅先生说“男女之欲,必先死而后已”。我想很多读者听了这个“解释”后还是很疑惑。用插在地下的妇女发簪象征“死后的情欲”,比用精神分析学的方法象征性交更隐晦,但“贞节有德”的王能想出这个象征,“正义凛然”的更开明,可见“好人”对情欲“特别执念”。就像西方中世纪教堂里的“圣人”一样,用他们“忧心忡忡的想象”描述各种“罪恶的性姿势”,逼着忏悔者追问他们是否犯下了这些不可告人的罪行。越是“老实”的人,越是想到坏人的“堕落”,就越是义愤填膺。但事实上,坏人的“堕落”通常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丰富”和“深刻”。这就是我所说的“情欲的黑暗意识”:欲望强烈而可怕,我竭力用“仁义道德”压制,意志薄弱者必是“贼妓”;这种微妙的心理是精神分析中“反应形成”和“投射”的产物。

在涉及情欲的46起案件中,有9起是僧侣所为,占了相当高的比例。按理说和尚是心纯欲缺的,但龙图公案里的和尚是:“小和尚今日有缘与我妻住一夜,福田如海,慈如天”(阿弥陀佛讲和)、“(他)曾是和尚,心狂”(晒衣)。这也是“黑暗意识”在起作用:情欲是如此的强烈和可怕,无法发泄这方面感情的僧侣“必然”会对世界做出伤害。于是乎,龙图公案全是“性活跃”的和尚。

但这种“黑暗意识”不便明说,就像王粲只是用牙齿“把他知道的告诉他叔叔”一样,《龙图公安》的作者也巧妙地用两种情况(或者说替大家说话)呈现了他对此的“担忧”。这两种案件是国人非常熟悉的,一种是“杀夫”,一种是“审妻”,描述如下:

情欲的焦虑意识之一:杀夫

白塔巷的故事说,有一天路过白塔巷,听到一个叫阿武的女人哭了十二次,喊的是她的丈夫刘。"他的声音半悲半喜,没有悲伤。"包公怀疑她的丈夫“死得不明”,派了一名验尸员到陈某“检查棺材”陈某没有发现伤疤,认为死亡是真实的。包公不相信,请他再去了解一下。沮丧地回到家,他的妻子杨建议他检查死者的鼻子。结果发现刘的鼻子里有“两个钉子”。包公随后对阿武进行刑讯逼供,阿武供认“因与张图通奸,怕丈夫不省人事而杀人。”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当知道检查死者鼻子的“灵感”来自陈的妻子杨,而杨是一个再婚的女人时,他还“检查了杨前夫的棺材”。结果也是“鼻子上有两个钉子”,于是一举解决了丈夫的两起重大命案。

听一个女人的哭声,让我们想起她谋杀了自己的丈夫,这不仅神化了包公的“谨慎和谋略”,也凸显了前面提到的“黑暗意识”和对情欲的“敏感执念”。妻子的“启示”与从王那里得到的“暗号”相似,但他这次要传达的是一种忧患意识:妻子欲望的出轨将会给丈夫带来巨大的灾难!

龙图公案中,某* * *有四个老婆,因为有外遇而谋杀了自己的丈夫(白塔巷,临江阁,龙洞,穿墙偷窥)。临江阁里的一句“顾允知家有淫妇,丈夫护不了她一辈子”道出了传统男权社会里丈夫心中的“烦恼”。但就算老婆不是淫妇,也有四个案例(黄叶菜、厨子的酒、越州图、狮子巷)是因为漂亮而被别人鄙视的。

不过龙图公案里也有几个处女。所谓处女,在别人的欲望想要暗算自己的时候,一定要强烈反抗。“咬舌”或被对方杀死的女人有六种情况(阿弥陀佛和平、吐血、咬舌逼喉、三宝堂、绣鞋埋泥、三官经)。整体来说,在充满男性观点的龙图公案中,情欲占了先机。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处女和淫妇。圣母本人非自然死亡,而淫妇使丈夫非自然死亡或遭受其他灾难(如下水道窃贼中的废墟和接受邀请)在“拿走邀请”的情况下,包公说:“(她)是淫妇,她不会死。虽然被打被骂,但她只会潜逃。”这是《黑暗意识》的又一集。做一个“神仙淫妇”是多么令人担忧啊!

情欲的第二种焦虑意识:试妻

《龙图公安》中唯一“杀妻”的男人是《死酒本色》中的张颖,但他是“先下手为强”的。原来,张颖去做官,他的妻子与珠客邱某通奸。张颖回家后“看到床头上有一片唾沫”,知道是“一个男人”留下的,于是偷偷压着丫环,得知此事后将丫环推进水池淹死,沉默许久后又将妻子推进酒槽掐死。她还试图给邱某定罪,包公正在调查此事。听吴宅先生对本案的批评是:“张颖之疑也是有学问的。”

对妻子贞操的怀疑和考验,是中国民间故事中的“大学问”。前有“庄周试妻”,后有“薛平贵打妻”,但“试假试真”的案例,确实把这种“焦虑感发挥到了极致”:临安人“痴情多疑”,娶妻“刚毅忠厚”,洪都却不放心。妻子说:“我一定会骂的。我怎么敢靠近它?”洪都又问:“有人持刀强奸不听话怎么办?”妻子说:“我会让他杀了我,永远不丢脸。”洪都又问:“万一有几个人来抓你当汉奸呢?”妻子说:“我见人多,我就先自杀,洁身自好,这才是上策;或者被它污染,断然死去,没脸见你。”然而洪都还是不相信。过了几天,他“命令一个人陪老婆玩试试看”“果被大妈骂了一顿”;但是,洪都还是放不下“心中的巨石”。没几天,他就委托阿、英、莫三个轻佻浪子“试妻”,他们三个破门而入。因为,应抓住了的右手和左手,莫脱下了自己的衣服,“求死无地”,悲愤交加。裙裤脱下后,玉和英看到自己“被羞辱得太厉害”忍不住放手了。郑谷“不得不脱下双手,即挥刀杀死沫沫,不堪其辱,也一刀自杀”。玉和英告诉洪都,洪都的“后悔是不对的”,但又怕岳家和莫家知道了,会有后话,所以先以“奸杀罪”起诉莫。包公审理了这个案件,并亲自视察了现场。他发现,郑谷“在她死前割掉了她的下体”,莫某“用她所有的衣服杀死了她的床”。州长起了疑心,折磨了两个证人才明白她为什么要嫁人。结果,郑谷“赐匾以赞甄烈”。

比较温和的是“成为妻子”,因为怀疑妻子“不诚实”。比如在晾衣服的情况下,女子宋在门口等丈夫回来。一个和尚路过,掉进了沼泽,浑身是水。宋让他在屋外晾衣服,好让丈夫秦从外面回来。“我很不高兴”,也就是他对宋说,“我得理解我的丈夫。

但无论是“杀妻”、“试妻”还是“成妻”,与奸夫合谋与前妻“杀夫”,可以说是“忧患意识”的两面。后者是“被动受害”,前者是“主动自卫”。当然,这两类案件并不足以涵盖龙图公安色欲犯罪的全貌,但却是值得深思的两个“罪恶谱系”。即使在今天,大男子主义已经走到尽头,移情别恋的妻子也不再需要通过谋杀丈夫来挣脱婚姻的枷锁。虽然这方面的后顾之忧大大减少,但性开放却大大增加了男性心中的“黑暗意识”。

关于利润和欲望的“第三知识”

龙图破案虽然有36起涉及色欲的案件,但远没有那些涉及色欲的案件“精彩”。这类案件多为船工、酒店、猎人、地痞等,多为过往出差“无头破案”。即使在“科学办案”的今天,也很难掌握足够的线索来侦破这类抢劫案。而在《龙图公案》中,罪犯却难以逍遥法外,而包公主要依靠的是他敏锐的直觉(诗性知识)和睿智的推理(科学知识)之外的“第三种知识”。所谓“第三知识”,是指除了诗性知识和科学知识之外的另一种广泛而模糊的认识方式,它包括天启、魔法、显灵、做梦和神秘主义。三十六起色欲案中,有十八起是用这种“第三知”解决的,比例相当高(有些色欲案是用这种“知”解决的,但比例没那么高)。

以尹牧为例,在途中,包公“突然飞来飞去,他的马头完全被绕了三圈”。包公暗暗想道:“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东西?”他派人带着苍蝇,在田埂旁的枫树下挖出一具尸体。再比如“戴帽子的兔子”的案例。包公去武昌府审阅案卷时,困了,梦见自己“看见一只兔子戴着帽子跑到案板前”。当包公醒来时,他认为“戴帽子的兔子是‘不公正’这个词”,他认为这里面一定有不公正。再比如“獐鹿”一案,包公回到官邸,来到山边,“忽然刮起了怪风”,让人到处寻找,发现了一具不知名的死尸;包公回到官邸,又“精神困倦”,于是梦见“一个人无头,鲜血淋漓,前面有獐,后面有鹿”。醒来后,才知道凶手名叫张(獐)鲁(鹿)。

不过最神奇的案例还是《黑锅》,大盗、抢了李浩的财物,把他们的尸体放进窑里烧成黑锅,捣成灰骨泥,卖给王。王夜里起来在五盆里撒尿,五盆大叫犯规。王吓坏了,带着吴笔向报了案。第一次讯问时,吴盆“拒绝”了包公的提问,因为他自觉“裸体”见官不雅;第二天,王老给五盆披上衣服,去见后,五盆就把丁氏兄弟抢劫杀人的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

一个因为别人的贪婪而出轨的人,不仅死了,而且他的骨灰被烧成黑盆供人撒尿;吴笔见了官,还是坚持要“穿上衣服”才会吐露苦衷。五盆的这种拟人化、侮辱化、矜持化的对比,既告诉我们李浩的鬼魂有多可悲,也告诉我们对正义的追求往往一波三折。

听五寨先生说:“必如黑盆,天下无倒盆之虞。”问题是,似乎全世界只有包公才有这种“第三种知识”,而这种“第三种知识”其实就是鬼魅的“自救”,而这种“自救”需要遇到包公的“蓝天”才有效!其实只是一种模糊的寄托,就像我们后面要讲的地狱一样,是对世间种种委屈和不公的心理补偿。

正义的恢复有赖于死者的“自救”,这也是前述“黑暗意识”和“忧患意识”的投射。

地狱的最后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