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房子被查封查封后会怎么样?

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买受人不能要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房屋已经处于不履行状态,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反对扣押执行。

2.等房子解封。

3.提供担保财产和解除扣押。

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保全查封的财产解封如下:

1.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3.被申请人自愿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

4.被申请人裁定采取保护措施后,应当自行履行义务;

5.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该请求。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时,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发送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的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所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证据确定。第三人书面确认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以第三人名义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住宅,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