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残留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兽药残留是在防治畜禽疾病过程中产生的。在畜禽疾病的防治中,加大剂量或给药次数、随意配伍药物、任意使用复方制剂、不遵守停药期、使用人用药物等均可造成药物残留。20世纪70年代,美国对兽药残留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发现76%是由于不遵守停药期造成的。
(二)使用劣质禁用兽药及其化合物的。农业部2003年第265号公告明确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要求的兽药产品,不得使用列入《兽药及其他禁用于食用动物的化合物名录》的产品和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不得使用进口国已明确禁用的兽药,肉禽产品中不得检出禁用药物。
(3)兽药污染环境和牲畜饲料。有机氯、磷、氟、汞、铅等重金属、亚硝酸铵等。,污染水源、饲料、饲草和畜禽的生活环境,造成畜禽体内大量蓄积。饲料加工和调配不当产生有害物质,用药物生产和发酵的废渣、废水饲喂畜禽,造成畜禽体内药物残留,导致畜禽产品污染。
(4)突击使用兽药。为了提高畜禽的生长速度,突然使用了药物。在出售病畜和病禽之前,使用大剂量的兽药来减轻和消除症状。
(5)兽药在生态环境中的残留。动物使用药物或用消毒剂消毒厩舍后,药物的原型或代谢产物进入生态环境,导致兽药在环境、土壤、地表水、植物和动物体内的积累或残留,这就是兽药在生态环境中的残留。
(6)管理不够有力,检测技术和标准不完善。我国的兽药检测技术及其灵敏度、选择性和特异性还不能完全满足欧盟等国家对兽药残留检测的要求。食品标准重叠、混乱且缺乏权威性,缺乏对整个食品质量的全方位立体控制,食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