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录音有法律约束力吗?

偷偷录音不合法,获取录音的方式应该是合法的。录音采集的过程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的,不能使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

录音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没有人可以编辑。录音时,对方的发言才是真实意思的表达。

如果取证手段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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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的录音如何作为法律证据?

1.录音的获取方式应当合法,在私人场所录制的录音,涉及他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属于非法证据材料,可能构成犯罪;

2.一开始最好直接点明双方的身份,聊天的目的要有。比如借款纠纷中的关键信息是借多少,什么时候借,有没有约定利息,借多少?

3.录音时,对方的言论必须是真实的表达,完全没有他人的胁迫或威胁。比如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获取录音证据也是无效的;

4.记录的证据应紧密连贯,包括没有被拼接或伪造,使记录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5.请勿删除原始记录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原件或者原物证据。有复制文件的u盘和光盘不是原件,但第一次保存的载体是原件。

《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录音证据,录音证据持有人使用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如记录他人隐私或者窃听在其工作或者住所取得的录音资料的,仍将排除使用。

但证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规定的“有其他证据支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相印证的复制件”有效。

要使记录的证据成为判决的基础,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记录证据的获取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当时双方的谈话不受限制。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有意识地、自由地表达的意志、善意和必要;

其次,录音证据的录音技术好,说话人身份清楚,内容明确,客观、真实、连贯,未被编辑、伪造,内容未被改动,有其他证据佐证,毫无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