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关于认罪悔罪的布道?

《圣经》上说:“隐瞒自己罪恶的人不会成功;承认并放弃他的罪恶的人将受到怜悯”(Prov.28 13)。这是上帝的话,也是上帝宝贵的应许。如果一个人想和上帝有正常的关系,他必须永远不隐藏他的罪。一旦你掩盖了你的罪恶,通往上帝的路就被堵死了。因此,只要我们有心来到神面前,就有必要承认我们的罪。

真正悔改的人,一定会向没有悔改的人认罪。他们的心偏离了神,或者他们的心是盲目的,基督荣耀福音的光不能照耀他们(见林后2。4: 4),所以他们不会看见自己的污秽和败坏,当然也不会承认自己的罪。但是,如果一个人被上帝赋予了一颗悔改的心,他一定会看到他过去所说的和所做的都充满了罪,所以他一定会在上帝面前跪拜,承认自己的罪,请求上帝的宽恕。

当施洗约翰传讲悔改的话时,圣经告诉我们:“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旦河一带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太3: 5-6)。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当人听到福音,良心被神照亮,看到自己有罪,把心思从罪转向神,就会自动自发地承认自己的罪。可见忏悔是真正忏悔的人必须伴随的一种表达。

忏悔不是得救的条件。因为有些传道人误解圣经,把认罪当作一个人得救的必要条件,所以鼓励、提倡、催促或暗示听众站出来认罪,是一种偏颇的做法。圣经从来没有把认罪列为得救的条件之一。忏悔是忏悔的必然现象,或者说一个真正忏悔的人必然会有负罪感。但是,悔改和认罪并不是得救的条件。救恩纯粹是出于神的恩典,救恩不是出于人的行为;如果把忏悔和忏悔作为救赎的条件,也就是说,救赎必须有某种行为。这违背了福音的真理。

如果忏悔是得救的条件,那么任何想要得救的人都必须为他们一生中犯下的所有罪行请求上帝的宽恕。但事实上,人这一生所犯下的罪行,是永远无法记清楚的,那么,那些记不清的罪行,不就是不可原谅的吗?

忏悔和救赎是相关的。另一方面,忏悔和救赎是相关的。忏悔和救赎的关系就像一个人得了一些很不光彩的病,他从来不承认,也不接受治疗。有一天,他意识到通过欺骗自己来逃避医疗是不对的,于是他承认自己生病了。他决定去看医生,不再瞒着他。他向医生坦白了自己的病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痊愈了。为了康复,你需要医生的治疗。罪人的得救也是如此,不是靠认罪,而是靠信心和基督的救赎。忏悔是得救的必然经历,但不是得救的直接原因。

忏悔(忏悔)的意思就是站在上帝的立场上,谴责为犯罪。这里有三个方面:上帝、我和罪。神和罪在两端,我在中间。犯罪是当我离开上帝,我与罪同在。亚当一犯罪,就逃离了上帝(创3: 8)。罪使你与神分离(西1: 21)。忏悔就是回到上帝的身边,承认自己所做的是罪。站在罪恶的对立面,接受谴责。所以,必须被神光照,对罪有很深的感受和很深的仇恨的人,才能真正的忏悔自己的罪;至于那些对罪没有感觉,把犯罪和认罪当成家常便饭的人,他们只是无意中承认了,根本算不上认罪。

在一所小学里,学生们害怕抬头看老师,离开教室去操场玩。只有一个学生呆在教室里,看到一把漂亮的刀,起了贪心,就偷了。大家一起去教室,主人发现刀不在了,报告给老师,老师询问学生。每个人都说他们没有偷它。讲课的时候,老师偷偷观察到有一个学生不敢去见老师。老师马上问他:“你为什么不敢抬头看我?你偷了一把刀吗?孩子很久都不敢说话,然后战战兢兢的承认,“是的。我的罪已经追上了我,以至于我无法昂首。这罪恶比我的头发还多,我心寒。